购重疾险患癌仅赔保费?互联网投保警惕免责条款“藏太深” - 雷竞技官网
短视频平台与社交网络当前已成为互联网保险的核心推广渠道,触达大量用户。不过,随着流量攀升,部分互联网保险在推广时存在夸大保障力度、弱化免赔风险等关键规则的问题,诱导消费者投保,最终引发理赔争议,损害消费者权益。来自北京的吴先生连续多年购买了一款互联网重大疾病保险,在确诊癌症后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消费者投保重疾险 患癌后遭拒赔
近期,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互联网保险的纠纷案件,保险公司因未能对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履行实质性提示和说明义务,被判败诉。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郝笛: 2020年10月,吴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保,这款保险俗称防癌险的重疾险,具有多次赔付的保障责任,基本保额50万元。吴先生每年缴纳保费3200元,连续缴纳四年保费后,不幸被确诊为癌症。随后,吴先生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吴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原以为能获得50万元保额赔付,但结果出乎意料:保险公司仅愿意赔付一万多元,理由是合同中有一条关于“首次确诊癌症只赔付保险费”的条款。
在涉案保险合同中可以看到,保险公司将恶性肿瘤保险金的理赔分为三种情况:初次确诊恶性肿瘤,按已交保险费赔付;第二次再罹患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才会按约定基本保额50万元赔付。
郝笛: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关于首次患癌只赔保费、第二次第三次赔保额的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无需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因此未支持吴先生的诉讼请求。吴先生随后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认定,这种不同于一般重疾险赔付标准的合同内容,实质上减轻了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属于隐性免责条款。
郝笛: 老百姓通常对重疾险的认知是确诊即赔付保额,但该条款的保险责任却是首次患癌只赔付保费。在首次患癌的保险责任方面,这实质上减轻了保险公司相应的保险责任。经审理,我们认为免责条款不应仅从形式上看条款的位置,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相关规定,需对免责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条款内容含有限制、减轻保险公司相应责任的规定,实质上保险公司需对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由于保险公司在通过互联网销售这款重疾险时,未充分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北京金融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吴先生基本保额50万元。
郝笛: 通过互联网平台投保时,首先需对这些条款设置强制阅读功能。在如此复杂的条款中,应将免责条款用加黑加粗、其他颜色或放大字体等方式,让投保人注意到这些免责条款。
线上车险暗藏免责条款 法院判全额赔付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互联网保险纠纷时有发生。据法律专家介绍,其中争议焦点大多与互联网保险提示说明不到位有关。来自四川的李女士在投保一款互联网车损险时,也因其中免责条款提示不充分,遭遇被拒赔的困境。
近期,四川成都锦江区法院审理一起互联网保险理赔纠纷案。车主李女士在线投保了一款车损险,保险期间因不幸遭遇山体塌方,李女士的爱车被掩埋,完全损毁无法修复,达到全损标准,对应的全损理赔额为4万余元。然而,保险公司亮出保险合同中暗藏的折旧系数条款,以此为由拒绝向李女士全额赔付4万元保险金,只愿折价赔偿。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春熙路法庭二级法官 查攀: 本案争议的条款折旧系数,可以看到9座以下的客车家用是0.6。保险公司认为应当适用合同约定的折旧系数扣减车辆价值,双方就保险金额产生重大分歧,李某遂诉至法院。
记者注意到,涉案保险全程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法官经审理发现,该款互联网保险将免责条款折叠收纳在隐蔽链接内,缺少人工讲解,容易造成投保人忽略折旧、免赔等关键约定。
查攀: 本案所涉机动车保险全程互联网投保,投保人面对的是手机上的屏幕或弹窗,几千字复杂的免责条款折叠在一个超链接里,不直观展示,缺乏线下的人工主动解释什么叫折旧系数。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按车辆全损标准向李女士支付理赔款4万余元。
看清保障范围 确认理赔条件 理性投保
互联网投保理赔纠纷频发,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线上投保时不应轻信宣传,应按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正式投保前务必与保险专员沟通清楚。
郝笛: 互联网保险有的是通过第三方进行引流,有的产品宣传非常不规范,存在夸大宣传的情况。同时,在平台算法推荐以及限时抢购氛围加持之下,很多投保人是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快速进行了投保,没有对保险责任范围、免责条款进行充分阅读。投保之后,可能在第二个月扣费时才发现自己怎么买了一个与当初需求不同的产品。
法律专家表示,互联网保险不同于其他线上消费,需要投保人对保障范围、理赔条件、理赔额等有充分知情和理解,才不容易出现消费纠纷。
郝笛: 我们在进行投保时,千万不要为了省事,一键勾选快速投保,而是要仔细阅读相应条款,特别是关于保险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等阅读一定要谨慎。作为保险产品的消费者,我们在投保一个产品时一定是基于自身需求以及对产品充分认知的基础上来购买的。
此外,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时不应轻信宣传,应与保险经纪人确认清楚后再谨慎购买。
郝笛: 要注意识别一些保险产品的名称可能和它对应的保障责任不是完全相关的。比如某个互联网平台销售的个人百万综合意外险,听起来保额高达百万,一看产品保费又极低,就认为这是一个特别契合自己的产品。实际上细看它的保障责任,所谓的百万保额是指在航空事故项下出现意外身故责任,而对于保险产品核心的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其实只有10万块钱。这就可能和投保人自身的需求差异过大,也会引发后续纠纷。(央视新闻客户端)